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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季度安全评价业绩 日期:2020-04-05 10:17浏览次数: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莱州石油分公司第三十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莱州石油分公司第三十加油站位于山东烟台莱州市三山岛街道西北村、单山村11号房,主要从事汽、柴油经营,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该加油站于20190628日变更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鲁烟危化经[2019]080127号,有效期至20200314日。本次评价为安全现状评价,为加油站延期换证提供服务。

项目负责人

赖积发

项目组成员

李茂慧、刘迁、马磊、李杨

报告编制人

赖积发

报告审核人

王金华

技术负责人

赖积发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金华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0.01.14

赖积发、李茂慧

初访

2020.02.21

赖积发、李茂慧

现场考查

2020.02.26

赖积发、李茂慧

现场检查

2020.03.02

赖积发、李茂慧

现场核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03.05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莱州石油分公司第三十加油站成品油(汽油、柴油)经营项目,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条件。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莱州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七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莱州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七加油站位于莱州市驿道镇驿道村,主要从事汽、柴油经营,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该加油站于20190628日变更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鲁烟危化经[2019]080125号,有效期至20200314日。本次评价为安全现状评价,为加油站延期换证提供服务。

项目负责人

赖积发

项目组成员

李茂慧、刘迁、马磊、李杨

报告编制人

赖积发

报告审核人

王金华

技术负责人

赖积发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金华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0.01.14

赖积发、李茂慧

初访

2020.02.21

赖积发、李茂慧

现场考查

2020.02.26

赖积发、李茂慧

现场检查

2020.03.02

赖积发、李茂慧

现场核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03.05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莱州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七加油站成品油(汽油、柴油)经营项目,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条件。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济南分公司现有生产装置31套,配套多座储罐区,设有两座高架火炬。本次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评价。

项目负责人

王天惠

项目组成员

王克士、杨林青、吴月华、李彦英

报告编制人

王天惠

报告审核人

韩东升

技术负责人

刘广荣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金华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赵炯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19.5.31-6.1

王天惠、刘广荣、吴月华

初访

2019.11.7

王天惠、吴月华

勘察

2019.11.15

王天惠、吴月华、杨林青

现场检查

2019.11.25

王天惠、吴月华、杨林青

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9.11.28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本评价报告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生产系统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事故模型、危险度等评价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及其他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噪声、起重伤害、腐蚀、高温、低温、辐射等。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及其他爆炸、中毒窒息、锅炉爆炸、容器爆炸、灼烫等。

经过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测,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火灾、其他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危险等级可达Ⅳ级,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危险等级可达Ⅱ-Ⅲ级,其它危险如噪声、低温等为Ⅱ级。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生产系统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条件。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临沂鸿泰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厂区内主要涉及1-4期氨基乙酸装置,经营范围为7万吨/年氨基乙酸、11.2/年盐酸(副产品)、5.84万吨/年氯化铵(副产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利用、转让。

项目负责人

马芳

项目组成员

杨林青、吴月华、张智、李彦英

报告编制人

张智

报告审核人

李彦英

技术负责人

刘广荣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金华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19.8.25

马芳、吴月华

初访

2019.9.17

马芳、吴月华

考查

2019.10.23

马芳、吴月华

检查

2019.12.23

马芳、吴月华

核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1.19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评价报告对临沂鸿泰化工有限公司评价范围内的生产装置、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生产系统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事故模型、危险度、评估软件等评价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厂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噪声、起重伤害、腐蚀、高、低温等。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等。

经过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测,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危险等级可达Ⅳ级,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危险等级可达Ⅱ-Ⅲ级,其它危险如噪声、低温等为Ⅱ级。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的装置设施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公用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方面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原鲁安监发[2012]55号,根据原鲁安监发〔2015168号修改)等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本次评价范围内的生产系统、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安全状况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现状换证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第十九加油站                

项目简介: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第十九加油站位于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西徐马村西路北。该站共有2台潜油泵四枪双油品加油机、3台潜油泵双枪单油品加油机(其中1台已停用)、2台停用的潜油泵单枪单油品加油机,站内无自助加油机。站内共有5台储罐,其中30m3汽油储罐3个,30m3柴油储罐2个(其中停用1个),储罐均采用直埋地下卧式双层储罐。该加油站已设置了加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即三次油气回收)。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故该站总储油量为105m3,属于二级加油站。

项目负责人

吴月华

项目组成员

杜秋晨刘彩霞王志泉王金华

报告编制人

吴月华

报告审核人

韩东升

技术负责人

肖国芽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金华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0.1.8

吴月华杜秋晨

初访

2020.1.14

吴月华杜秋晨

现场

2020.2.6

吴月华杜秋晨

现场检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3.19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第十九加油站现有风险程度可接受,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可以从事成品油(汽油、柴油)的零售业务。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汇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粗苯加氢项目(一期10万吨/年粗苯加氢装置)

               

项目简介:山东汇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粗苯加氢项目(一期10万吨/年粗苯加氢装置),具体包括:10万吨/年粗苯加氢装置(包括甲醇制氢装置一套、主装置一套)、粗苯罐区一处、综合罐区一处、装卸车设施;导热油炉、空压制氮、变配电室、循环消防水系统。

项目负责人

张鲁新

项目组成员

张鲁新、丛云波、孔珊珊、闫骁臻、翟淑华

报告编制人

孔珊珊

报告审核人

李磊

技术负责人

赖积发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金华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19.3.10

张鲁新

初访

2019.5.25

张鲁新、李磊

现场考察

2019.10.10

张鲁新、孔珊珊

现场检查

2019.11.5

张鲁新、孔珊珊

现场核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1.3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验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汇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粗苯加氢项目(二期10万吨/年粗苯加氢装置)

               

项目简介:该公司二期10万吨/年粗苯加氢装置已建成,并于201966日取得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山东汇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粗苯加氢项目(二期10万吨/年粗苯加氢装置)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批复,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装置、原料罐区、罐区、装卸车设施(改造)及二期配套公辅设施。

项目负责人

张鲁新

项目组成员

张鲁新、丛云波、孔珊珊、李磊、翟淑华

报告编制人

孔珊珊

报告审核人

刘迁

技术负责人

赖积发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金华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19.3.10

张鲁新

初访

2019.5.25

张鲁新、李磊

现场考察

2019.10.10

张鲁新、孔珊珊

现场检查

2019.11.05

张鲁新、孔珊珊

现场核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3.18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验收

单位名称、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氯碱厂外购二氯乙烷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该项目主要包括二氯乙烷精馏塔系统、二氯乙烷罐组及汽车卸车区两部分,二氯乙烷精馏塔系统位于2#氯乙烯装置氧氯化单元南侧,靠近原有装置布置,在原有装置南侧空地建设,未新增用地;

二氯乙烷罐组及汽车卸车区属于氯碱厂170单元罐区,位于氯碱厂东南部,拆除3.2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用地建设,未新增用地。

项目负责人

王金华

项目组成员

王红、杨林青、马芳、李彦英

报告编制人

王金华

报告审核人

王克士

技术负责人

刘广荣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金华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19.10.22

马刚、王金华

初防

2019.12.15

马芳、王金华

考察

2020.2.10

马芳、王金华

检查

2020.3.2

马芳、王金华

核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3.22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监局《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实施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文)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要求,本评价组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氯碱厂外购二氯乙烷设施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得出结论如下: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该项目位于齐鲁分公司厂区内部,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合理;由表2.4.1-1、表2.4.1-2可知距周边设施的间距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防护距离符合标准规范。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的安全设施水平

根据对该项目的现场检查情况,以及对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情况看,该项目所用的安全设施情况见表6.2.1-1安全设施检查表,对安全设施检查的不合格项,企业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均整改完毕。该公司目前采用的安全联锁及其他安全设施水平在国内处于相对先进的水平,能保证项目正常生产运行的安全,其安全性基本可以接受。

3.建设项目试生产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该项目从试生产情况来看,产品质量、原料消耗、水、电、蒸汽的消耗、产品收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了预期目的;选择的工艺路线合理、技术可靠、原料选择恰当、产品质量稳定、收率稳定;整个装置在试生产过程未出现大的设备故障停车事故,整个装置运行平稳,置换和吹扫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因此,其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基本达到可接受的程度。

4.建设项目试生产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本项目无设计缺陷。该装置在试生产中发现的问题都得到了及时解决。

5.建设项目试生产后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从项目试生产情况看,其装置、设备运行稳定,产品质量、收率稳定;项目施工符合相关规定;设备、设施的安装和安全设施的安装符合相关规定;储运设施和方式符合要求;各种安全规章制度齐全;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分析规程完整齐全;公用工程满足需要;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全部检验、检测合格;静电接地完好、防雷、防静电设施已经检测合格,并处在有效期内;操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齐全、完整,培训合格上岗符合要求,试车程序井然,试生产安全稳定。

总体评价结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氯碱厂外购二氯乙烷设施改造项目能够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的安全设施的施工符合设计要求,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具有相应资质,该建设项目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项目试运行正常,安全管理可靠有效。该建设项目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1.     山东众音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次氯酸钠溶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预评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预评价

单位名称、目名称:山东众音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次氯酸钠溶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项目主要建设30万吨/年次氯酸钠生产装置,配套建设4.8万吨/年烧碱生产装置,烧碱装置生产的产品液碱和氯气直接进入次氯酸钠装置生产次氯酸钠,项目的原料盐优先选用现有厂区现有ADC发泡剂副产的一般固废氯化钠和同期建设的10万吨/年新材料医药中间体及橡胶助剂项目、2.5万吨/年橡胶助剂项目副产的氯化钠,不仅实现废盐的资源化利用,同时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项目负责人

王金华

项目组成员

王志泉、吴月华、王克士、王红、马芳

报告编制人

王金华

报告审核人

王天惠

技术负责人

肖国芽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金华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0.1.6

王志泉、王金华

初防

2020.2.10

王志泉、王金华

考察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2.22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3.1.1          评价结果

受山东众音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本次评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年产30万吨次氯酸钠溶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依据《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危险及有害因素分析,选用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事故后果模型分析等评价方法对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评价,得出如下评价结果:

(1)     该项目年产30万吨次氯酸钠溶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原辅料、产品、中间产品(产物)为氯气、液碱、硫酸(98%75%)、盐酸、次氯酸钠溶液、氢气,公用工程为氮气。其中氯气为剧毒化学品;盐酸、硫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氯气、氢气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没有物质列入《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2)     依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40号令)的规定该项目划分两个单元进行辨识:该项目各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     根据危险度评价法,在不考虑其他任何安全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危险度评价结果可以看出:电解槽、氢气缓冲罐危险度等级均为Ⅱ级,属中度危险;脱氯塔、次氯酸钠主反应塔、氯气缓冲罐的危险度等级为Ⅲ级,属低度危险。

(4)     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山东众音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次氯酸钠溶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及配套附属设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噪声、车辆伤害、粉尘危害、淹溺等,应当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5)     通过检查表共检查141项,其中29项符合,0项部分符合项,112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涉及。本报告对于可研未涉及的项已在补充对策措施里提出建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为:

①企业选用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必须符合建设项目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严禁委托给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够的单位,严禁超资质范围设计、施工和监理。

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③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该项目烧碱装置涉及电解危险工艺,应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关于印发光气及光气化、电解(氯碱)工艺安全控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70号)关于危险工艺安全控制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工艺控制和安全联锁,可以满足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

(6)     对生产运行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指出了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

(7)     该项目采用成熟工艺,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设施;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后,达到可接受的程度。

3.1.2           评价结论

山东众音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次氯酸钠溶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选址得当,工艺技术路线成熟可靠,设备选型可靠,安全设施和措施、周边安全距离及平面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本项目进行后续的安全设施设计及详细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并按照可研报告及本安全条件评价报告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设计方案,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

企业在今后的施工、生产过程中应将可研报告和本设立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真正的落实到位,加强安全管理,该项目建成投产后能够达到安全生产的条件,可以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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